泾川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泾自然告字[2020]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泾川县人民政府批准,泾川县自然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委托甘肃鼎鑫拍卖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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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出让 面积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增幅价 (万元) |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
规划指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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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 限高 (米)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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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2020] 9号 |
该宗地位于县城安定街南侧,东临农林南路,南临规划南环路,西临中山南街,北临安定街,具体以现状为准。 |
60705㎡ (98.56亩) |
商服、住宅用地 |
商服40年住宅70年 |
24980 |
50万元或 50万元的 正整数倍 |
19000 |
商业用地不大于2.5;住宅用地不大于2.9 |
商业用地不大于45%;住宅用地不大于20% |
商业用地不高于30米;住宅用地不高于80米 |
商业用地不小于20%;住宅用地不小于35% |
二、规划建设要求
规划指标符合泾川县城市规划和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等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具体以(泾规建条[2020]12号)《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详见出让文件)。
三、出让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公开挂牌方式出让,设有出让保留底价,按照不达底价不成交和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买成交后,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出让金,剩余出让金需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一年内缴清,逾期未全部缴纳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竞得人进行违约赔偿。
四、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报名参加竞买,竞买人应当单独申请。历年来在土地出让中有欠缴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期动工和竣工或其他违规行为的,在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中,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申请
申请人可于2020年9月9日至2020年10月19日,向甘肃鼎鑫拍卖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以银行交换到达保证金账户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9日16:00时前,甘肃鼎鑫拍卖有限公司将于2020年10月19日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获取出让文件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9月9日起,到甘肃鼎鑫拍卖有限公司获取。
七、挂牌时间与地点
公告时间:2020年9月9日—2020年9月28日
挂牌时间:2020年9月29日9:00时—2020年10月21日10:00时
挂牌地点:泾川县政府招待所(泾川宾馆)(如有变更届时将另行通知)。
八、其他事项
1、本文件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2、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泾川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宗地编号:JC[2020]9号)》以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
3、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
4、本次出让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要在建设控制红线内按条件使用土地,并按要求配建幼儿园和城市道路,详见JC[2020]9号宗地挂牌出让文件;
5、在不影响竞得人开发建设的前提下,受让人允许城区供暖管线等市政管网穿越该宗地。
九、银行账户
户 名:泾川县财政局代管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泾川支行
银行帐号:27248101040003376
行 号:103833224815
十、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泾川县自然资源局
挂牌主持人:甘肃鼎鑫拍卖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经理
联系电话:0931-8721559 13893181121
泾川县自然资源局
甘肃鼎鑫拍卖有限公司
2020年9月8日
